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2024年全日制体育硕士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27    浏览次数:

为保证我校2024年体育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平安招考。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4号)和《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2024年全日制体育硕士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生源的综合学习背景与学科专业背景。

(二)严格执行2024年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和秘书组成。

职责:负责制订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办法,对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所有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对参加复试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等工作。

(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由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纪检委员担任。

职责: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三)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由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

职责:全面具体负责体育硕士复试考核的实施,秘书主要负责线下会场、文档资料准备和复试记录等工作,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抽签、组织考生有序入场及视频录制等各项工作。

三、复试流程及时间

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根据学校计划,复试时间定于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进行,若有变动,将及时通过学校官网公布,具体安排如下:

3月30日上午8:00-11:30考生到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学院副书记办公室报到,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二号教学楼310室)。

3月30日下午13:30-15:30专业笔试(二号教学楼307室)。

3月30日下午16:00-19:00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二号教学楼307室)。

3月31日8:00-18:00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二号教学楼307智慧教室、综合体育馆)。

4月1日上午7:00-10:00体检(学校医务所)。

四、复试内容与相关说明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综合面试(主要包括体育专业基础知识、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和思想政治考核等方面)。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4.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二)相关说明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体育专业技能展示及个人基本素养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分钟的专业测试、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占80分(专业知识能力测试20分,专业技能展示6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20分。

(1)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采取口试方式,即问即答,复试工作小组现场评定成绩。主要考查考生体育理论的掌握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体育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核考生体育专业技能。

3.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资格审查、复试录取、体检及复试费问题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组织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接受审查:

(1)往届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第二代)和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毕业证书有疑问应通过发证机关予以核实。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对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2)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由他人代替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二)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院

(三)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要缴纳复试费,请根据学校财务要求,扫码缴费,各位考生资格审查现场扫码缴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考试费100元。

(四)复试录取

1.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tsnu.edu.cn/)上公布。

2、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3、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

4、研究生处将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监察处反映,电话:0938-8366356。监察处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监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七、复试考场规则实施工作细则

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学院在研究生复试录取中坚决避免诸如出现口试试题泄露、核分错误、修改口试成绩、篡改复试结果、发放待录取错误、超指标录取等失职、违规、违纪行为。

(一)考生纪律要求

1.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官行为规范要求

1.考官根据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要求,明确任务,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客观公正和高效有序地进行;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要审核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名确认。

2.考官提问面试考生时要求语言规范、准确、简洁、精炼,态度温和,尽量消除或缓解面试考生的紧张情绪,使面试考生充分发挥正常水平。

3.考官要待人热情,尊重考生,不能对面试考生的言谈举止表现出好恶情感,要集中精力认真听取考生回答问题,正确评判考生的各项能力,对面试考生使用同样的测评尺度,准确评分。

4.考官在整个面试过程中,特别是每一位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对面试考生的表现进行评论,以免影响其他考官准确评分;中间休息时,面试考官和全体工作人员不得对面试情况进行交流,并且不得离开本面试考场。

5.考官在面试过程中,不中途离场、不接打电话、不看手机、不做与研究生复试无关的事宜。

6.面试考官在打分表上不得有涂改痕迹,若有涂改,必须现场签字确认,如遇考生查询时,以免带来麻烦。

7.面试考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试题目和测评标准等内容。

温馨提示:为方便通知各位考生及时接受复试相关信息,我院特建立微信群,请同学们扫码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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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