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参加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培训与实践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7    浏览次数:

体育教育系:

为落实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天师院教字〔2024〕96 号文件精神,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20级起执行),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教师教育(职业实践)课程结构中,创新创业类别中设置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培训与实践(课程代码:1918040),学分为1,考核方式为考查,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是承办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二级单位,为了顺利完成本次体质测试工作,我院安排2022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参加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将本次体质测试工作作为修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培训与实践课程的考查依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工作人员

2021体育教育专业补修学生,2022级体育教育专业所有学生。

二、测试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17日下午17:00-18:00

三、测试工作时间

2024年10月19日—20日: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专升本学生;

2024年10月26日—27日:2023 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024年11月2日—3日:2024 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024年11月9日:四个年级学生的补测。

四、测试工作地点

东田径场、体操馆、健美操馆

五、测试工作要求

1.测试工作人员负责项目根据分组安排(附件1)要求在规定测试的时间到达指定位置,测试工作人员每天进行签到,工作组总负责人进行清查

2.测试工作人员需服从各项目负责老师的安排,如有突发事情及时告知项目负责老师现场解决,特别是不予测试学生发生任何冲突。

3.测试工作人员不得冒名顶替,一旦发现,直接取消测试工作人员资格,最终考查按照不合格对待,扣除学分,笠年继续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培训与实践课程的修读。

4.在体质测试工作期间,学生不准请假,缺勤1次体测,不给予学分,笠年重新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培训与实践课程的学习

5.在体质测试工作期间,测试工作人员需要妥善保管好仪器设备,在各组长的带领下测试前到指定存放位置领取仪器设备、测试后将仪器设备归还指定存放位置,各组长填写测试器材借用登记表(附件2)。

附件:

附件1.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22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工作人员安排表

附件2.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借用登记表

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

2024年10月16日